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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再建超大规模社区 社区经费紧张

https://news.hlgnet.com  2011-08-31     回龙观资讯中心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姝)总居住人口达30万人的天通苑类超大型社区,在京将成为历史。1000户至3000户,已被列为京城新建小区的主流规模;5000户则被定性为超大型社区的“起点”,今后避免出现。


  不会有第二个天通苑


  去年11月国家下发27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之后其他地区陆续出台“配套文件”。昨日,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的配套文件,提出了上述硬性标准。


  自上世纪90年代起,住户5000户以上的大型社区,在京屡见不鲜,且随着京城的外延扩大,大型社区沿地铁沿线铺开,自四环伸向五环以外。以天通苑、回龙观等大型社区为例,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日益严重,教育、医疗等资源配置也日趋紧张。


  北京社区研究基地主任、北京市社科院城市所所长于燕燕表示,对于社区规模,2000年国家曾提出要求,当时已将1000户至3000户作为社区的主流参考标准。“多大规模的社区既便于管理,又利于资源配置?2000年到目前的实践证明,1000户至3000户是最适当标准。所以,北京的《意见》采用了这个标准。”


  据北京建设部门通报,自去年起,北京已经借助土地出让环节,源头控制超大规模社区。新建小区建筑面积多为20万平方米上下,符合中型社区规模。


  居委会架构调整


  除了对社区规模“量化”,《意见》同时对社区架构提出了数据标准:设6个下属委员会,分别为社会福利、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公共卫生、人口计生、文化共建等;各下属委员会由3至9人组成。于燕燕说,“6个下属委员会”系《居委会组织法》的法定标准,但是,“各下属委员会由3至9人组成”为《意见》的新要求,“有利于组建一支专业的社区团队”。


  ■ 保障


  居委会四项经费财政买单


  包括开办、办公、社工待遇、社工教育培训等


  本报讯 (记者王姝)北京社区居委会的经费开支,首次有了制度化设计。《意见》要求,开办经费、办公经费、社工待遇经费、社工教育培训经费等四项社区经费,须纳入区县财政预算。


  各区县可灵活投入社区资金


  此前,北京社区居委会的经费来源,以政府拨付的8万元公益金为主,“挺紧张,有贡献的居民代表病了,也就送箱牛奶,多的就拿不出来了”,东城区一社区居委会主任说。


  此番经费开支终于列入了区县财政预算,但在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居委会经费究竟占比多少?《意见》并未提出数据标准。


  在已有8万元的前提下,经费预算没明确具体占比,这种设计更人性化,对此,于燕燕解释说,各区县可根据自身条件、各年度的财政情况、准备重点发展的社区项目,灵活设定投入社区建设的资金。


  公益事业可向居民筹集资金


  除了财政预算保障,《意见》还赋予了社区居委会“筹集资金权”。“社区公益事业所需资金,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向社区居民或受益单位筹集”。


  “原来都是执行民政局的任务,比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才会向辖区单位筹集资金”,对此,东城区一社区居委会主任表示,此前社区公益事业的经费,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意见》这样设计,更科学,社区的事更好办”。

【编辑:诗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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