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调解为民百姓锦旗致谢
https://news.hlgnet.com 2012-11-23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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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段净娜 通讯员刘学刚)近日,北店嘉园社区居民刘喜(化名)一大早,在社区居委会主任吕春兰的陪同下来到司法所,将一面写有“司法救助,真心为民”的鲜红锦旗送到了司法所。
刘喜与女儿刘慧兰(化名)因叔叔刘庆(化名)的房产发生纠纷,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节后,双方自愿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刘庆所有的房屋产权份额全部归刘喜所有,由刘喜给其女儿刘慧兰一次性五万元的补偿,双方不再纷争。为了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到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和指导。回龙观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为其书写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并最终得到确认。刘庆拿到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决定书后,来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顺利地将诉争房产变更到了自己名下。
据了解,在9月份的新任调解员培训中,司法所重点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指出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并且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