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项措施” 过好“温暖年”“廉洁年”
https://news.hlgnet.com 2013-01-25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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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廉洁自律
本报记者 庄超 通讯员 龙连海 牛霞玲
1月22日,我地区纪工委向地区各机关科室、各行政村(社区)党员干部下发了《关于2013年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各位党员干部在“廉洁过春节承诺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更好地把党中央的要求及区委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措施》落到实处,就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十项措施”。把贯彻落实“十项措施”与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安排好对特殊群体的关怀慰问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帮助家庭困难的群众过好春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带头过健康、文明、节俭的春节。
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本着文明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制止和取消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公车使用严格管理,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结合传统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的职责。地区纪工委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对本单位本部门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重点防范。围绕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化解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
此外,地区纪工委将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