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公示制度无人喝彩?
https://news.hlgnet.com 2004-02-28
回龙观资讯中心
http://gd.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 14:05:23 京华时报
南方网讯 经济适用房是卖给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子,为了保证“奔驰”“宝马”们不再抢占本不多的经济适用房源,2004年1月10日起,北京开始实行购买经济适用房公示制度。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公示名单依然一片空白地在网上挂着,没有人举报或提出异议。
公示制度杜绝富人买房
据市建委开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的经济适用房公示制度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的精神制定的,是为了保证有限的经济适用房能够真正让中低收入家庭住上。具体规定是,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按不同类别如实填写审核表,向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申报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在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办公现场(地址:东花市北里东区1号楼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内)的公示栏中公示申请人及其配偶姓名、核准盖章单位、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高总价等情况。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被举报的,批准其购买资格。
市开发办、市国土房管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还专门联合组成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小组,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对被举报家庭的住房和收入等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小组设立举报电话010-67187268。截止到记者发稿时,北京市建委的官方网站上已经公布了11批购买人的申请表,累计申请人超过2000人。但是没有人对申请人收入情况提出异议或举报的。
审核制度拦不住富人
天鸿集团总经理助理、回龙观开发部经理杨宝林介绍说,经济适用房最早是由建设部提出的,在北京开始叫安居房、康居房。1998年下半年,北京市第一批包括天通苑、北潞园、通惠家园等19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工建设,其中回龙观文化居住区规模最大。最初购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对购买人的情况进行审核,购买者对经济适用房热烈追捧,一个体量大的项目推出往往有上千人排号认购。从回龙观二期开始,经济适用房就添加了购买人必须通过收入审核的程序。
某经济适用房小区业主张女士对记者表示,收入证明很多单位都可以“量身打造”,张女士说她楼上的邻居就买了六层的两套复式,家里还有两辆车,显然不是中低收入家庭。
公示制度为何冷场
收入证明开得容易,审核制度还是拦不住“富人”购买经济适用房。于是,北京市有关部门又出台了经济适用房公示制度,然而超过2000人的公示名单却无一声反对意见,公示制度可谓是遭遇了冷场。
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市民普遍希望扩大公示范围,细化公示内容。一位关注经济适用房的市民认为公示表格内容过于简单,公示表格中只列出了申请人及配偶的单位名称和可购买总价标准几项内容,这不方便人们了解更详实的内容,其他人也就无法举报。
另外,公示的场所也较为单一。公示制度要求公示内容在北京建设网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办公现场进行公示,也就是说必须到现场或者上网,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讲这两种渠道过于单一。
还有,没有透明的收入体系,公示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华高莱斯董事长李忠先生认为,政府提出公示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我国目前没有建立透明的收入体系,即使想举报也不掌握相关数据。百人行总经理童渊则认为如果经济适用房不能真正供给中低收入家庭,那么实际上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客户是属于商品房市场的,这样对于政府来说是损失,该照顾的人没有照顾到;对市民和开发商也都是损失,该买的房子没买上,该卖的房子没卖掉。与其这样,不如干脆取消经济适用房,加大廉租房建设,或买或租,做到居者有其屋。
编辑:胡曼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