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社区论坛
|
集采地带
|
观网亲子
|
服务中心
|
交易市场
|
生活指南
|
社区地图
|
回龙相册
|
原创基地
|
登录网站
用户注册
资讯首页
观内资讯
观外资讯
昌平新闻
回龙观时讯
小熊读报
回龙大事记
资讯排行榜
回龙观社区网
>
回龙观资讯中心
>
观外资讯
> 正文
资讯搜索:
电视购物员工通过网络卖客户信息40万条 获刑
https://news.hlgnet.com 2013-04-16
回龙观资讯中心
隋某、车某等人通过网络相识,聊天中发现很多人通过销售他人信息牟利,于是隋某等人通过网络形成一个交易公民个人信息的平台。
记者昨天获悉,房山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决被告人隋某、车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分别处罚金1.5万元、1万元。
据检方指控,自2010年3月开始,车某通过网络下载或从他人处购买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十万条,向隋某等多人出售40余万条。
自2008年6月开始,隋某从车某等人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资料百余万条,并雇用付某、刘某、王某(均另案处理),进行网上销售。
车某供述,其曾在某电视购物公司工作,手上有部分客户姓名、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2009年底,其加入了一个交易个人信息的QQ群。聊天中发现可以通过出卖客户电话等信息来赚钱,于是就开始干这活了。
【编辑:
yangxing51
】
【
收藏此页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百度联盟广告
回龙观商家促销信息
发布信息>>
生活指南竞价排名
网站首页
|
社区论坛
|
交易市场
|
回龙视频
|
集采地带
|
生活指南
|
社区地图
|
回龙相册
|
原创基地
|
Copyright@hlgnet.com All RightReserved.
回龙观社区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