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用语、九用字”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
https://news.hlgnet.com 2013-05-31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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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屈晓琴 通讯员吴丽萍)5月23日,我地区召开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地区办事处副主任易宏琤、社会事务科科长吴丽萍以及城管回龙观分队、工商所、卫生监督所、回龙观中心小学、昆泰嘉禾酒店、8个行政村和47个社区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乡镇”创建的具体工进行了部署。据悉,2011年至2013年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街道、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今年6月中旬,我地区将要迎接北京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的评估检查。我地区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要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社区落实好语言文字工作,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自觉使用“四用语”和“九用字”。“四用语”是指在会议用语、公共场合讲话用语、公务活动交际用语、办公场所内部工作用语中自觉使用普通话。“九用字”是指在公文印章、个人名片、单位名牌(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告示栏、便民服务窗口、奖牌奖状证书、宣传栏(宣传标语)、网络网页中自觉使用规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