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外活动学生有“双保险”
16日,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推进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记者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始,本市将由政府部门出资700万元,以每生每学年5元的标准,为学校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加上此前已普遍实施的校方责任险,本市百万公办中小学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体育锻炼和实践活动时将有“双保险”。
学校无责险新学期实施
《行动计划》规定,在做好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的基础上,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以每生每学年5元的标准,为学校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有效控制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和实践活动的风险。制定并实施学校体育安全管理规范,健全安全应急工作预案,降低学校体育工作安全风险。
记者获悉,根据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的规定,学生在校活动中,因自然灾害、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导致猝死,或受到人身伤害、来自校内外的突发性侵害等,都由保险公司赔偿。
目前,本市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都必须上校方责任保险,举办者承担保费,每生每学年5元。学生在校期间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意外,并确认学校有责任,将获得单人单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赔偿。
降低近视和肥胖率增幅
本市还计划用三年时间,确保所有中小学校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确保85%以上的中小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并掌握至少两项体育技能;全市中小学生视力低下和肥胖检出率的增长幅度有所下降。
为了达到目标,从今年开始,市教委将采取统一招聘的形式,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中小学校体育教师的引进力度;加强对体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农村地区体育教师的培训。
市教委还要求学校增加体检和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建立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档案,针对学生体质状况开具“运动处方”。
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开放
《行动计划》要求,从今年开始,大力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合理安排学区内体育场馆及设施的使用,提高利用效率,为区域内中小学提供体育健身活动场所,为中小学生开展体育锻炼活动提供更多的资源保障。公共体育场馆及运动设施在节假日应向周边学校和有组织的学生社团免费或优惠开放。
教育部门还将修订《北京市普通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把体育卫生工作的评价权重提高到20%,并从明年开始实施。坚持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高中体育会考工作,逐步提高中考体育考试项目的选择性。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区县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晨报记者 李小娟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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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责任险:由学校作为投保人,因校方过失导致学生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等)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学生在校活动中,不因学校过失而因自然灾害、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导致猝死,或人身伤害、来自校内外的突发性侵害,或学生自身行为导致学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也由保险公司赔偿。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