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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https://news.hlgnet.com  2013-07-23     回龙观资讯中心  

   根据《昌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安发〔2013〕5号)、《北京市昌平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回龙观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刻吸取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督促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大检查要突出四个“百分之百”,即:大检查知晓率百分之百;检查覆盖率百分之百;教育培训率百分之百;隐患整改率百分之百。


三、组织机构


    成立回龙观地区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组长由地区办事处主任储鑫担任,副组长由地区工委及办事处各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地区相关科室、驻回职能站(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全管理科,承担大检查行动的日常协调、汇总、材料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并明确专人负责。


    各单位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职责,制定好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


    办事处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三,组织召开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教育培训会,会议将传达贯彻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通报上月检查问题及整改情况。


五、检查范围


    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重点部位、重点地区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中要突出检查重点企业、解决重大隐患,突出流动人员聚居区、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等重点部位。


六、检查内容


1.年度重点执法检查计划。


    按照“整合力量、统筹实施”的总体思路,以重点监管时段和重点监管任务为核心,扎实落实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作部署。


    责任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根据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安全科、城建办、派出所


3.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摸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基本情况并建立基础台账,严格检查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行为,依法查处报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依法取缔在地下室、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牵头单位:安全科、社事办、安监执法分队


4.商品交易市场安全专项治理。


    全面检查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完善落实到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管理是否规范,安全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市场柜台、货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各类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等情况。


    牵头单位:安全科、安监执法分队、消防站


5.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和“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按照北京市“道路客运安全年”和“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对校车、客运、汽车租赁、危险货物运输、轨道交通运营、公交运营、交通运输场站和公路工程等各类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得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政法办、沙河交通大队


6.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牵头单位:城建办、安全科


7.地下空间综合整治。


    依据相关法规,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未按规定备案和改变备案用途、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批准用途,擅自改变主体结构、平面布局或拆除设备设施的地下空间,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地下空间规划设计用途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功能。


    牵头单位:城建办、武装部、派出所


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治理。


    重点排查宾馆、饭店、商场、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总平面布置、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室内装修材料室外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


    牵头单位:安全科、消防站


9.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经营单位的监控情况。特别是液氨、液氯等重点监控品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环节的安全设施设置及维护运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汛期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等。要严格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书一签”(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使用情况,加强上下游环节的管理。


    牵头单位:安全科、安监执法分队


10.特种作业“双打”专项执法行动。


    严厉查处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假证、过期证和无证上岗情况,强化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安全科、安监执法分队


11.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以电梯、大型起重机械为重点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为重点领域,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着重加强对氨制冷企业(重点是肉类、蔬菜等食品加工储存场所)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


    牵头单位:安全科、安监执法分队


12.其他重点工作。


    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铁路、水务、电力、农业机械、粮食储存加工、食品药品加工等其他行业(领域)。


七、督查和专项检查安排


    此次检查从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动员部署,并做好方案制定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启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氛围。


(二)自查及检查实施阶段(7月至9月)。


    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备案待查。


    各行政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对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并建立详细台账。填写《回龙观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见附件5)。


    大检查期间,办事处分13个检查督导组(分组表见附件3)进行安全隐患督查,督促各单位落实隐患整改。每月办事处至少组织开展四次专项检查、二次专项督查。


(三)督查总结阶段(10月至12月)。


    深入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要定期分析总结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做好大检查的总结工作。


八、工作制度和要求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专题会议,汇总、归纳、分析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对策和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开展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活动,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各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进行督促和检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回龙观社区网、回龙观时讯等网站、报刊为主要载体,以各村、社区等基层单位为重要阵地,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为重点内容,通过在社区和企业设立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安全用电、用气、用暖等各类安全防范常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和经营的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全力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办事处举报投诉电话:81749065、81749002;受理科室:安全科。


(六)认真统计分析,全面总结提高。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总结上报工作,按照大检查工作要求时限,及时报送各项工作信息及总结。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按时将工作信息和检查台账报至镇安全科。7月2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主管领导、联络人和联系方式(联络表见附件4),每月12日前向镇安全科报送月度(上月下半月至本月上半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检查台账报表,办事处将在每月工作会向各单位通报,9月28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性总结,12月28日前上报大检查的全面情况总结报告。


九、后勤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力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支持工作。


 


回龙观地区安全生产公共邮箱:
hlgaqz@163.com
密码:aqz81749065



 


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标语口号


1.全面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2.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3.排查治理隐患,强化安全措施;


4. 建立隐患管理体系,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5. 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6. 排查一个隐患,清除一起事故,保障一份平安;


7.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8. 深化隐患治理,保障安全生产;


9.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0.全民动员找隐患,落实责任抓治理;


1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


12.治理隐患,保障安全,利国利民;


13.反违章,堵漏洞,查隐患,保安全;


14.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隐患治理;


15.关爱生命,注意安全,远离隐患,幸福平安;


16.遵章守纪,杜绝隐患,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编辑:seas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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