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尚未入住就出租
https://news.hlgnet.com 20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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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 (2004年12月23日 18:59)
希望娟娟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对此我们栏目将继续关注。看其他消息。说起经济适用房,大家自然不会陌生,它是为了适应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由政府扶持的社会保障住房。1998年,北京的经济适用住房应运而生,天通苑就是北京最早、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然而记者却在上月中旬刚刚交付使用的天通苑6期看到,虽然不少住房还没有入住,但大批出租信息已经涌现出来。
一进入天通苑六期的地域,记者就看到,虽然这里的业主尚未入住,但几乎每栋楼都有几户人家的玻璃上贴有现房出租、低价出租等信息,林林总总不下几十套全新的房子正在等待租户。记者随后按照出租信息上的电话,联系了几位业主。
【电话采访】
多少钱呀?两居室最低1200。 挺好的房子你干吗自己不住呀? 我在城里有房,这对于我来说交通不方便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准备出租房屋的业主都另有住房,有的甚至就在天通苑还有别的房子,而一部分业主明明白白地表示,要把房子租给公司当办公用房。
【同期】房屋业主
【电话采访】
我不想租给别人住,那样弄得挺脏的,还是租给公司办公用好。 那能办下营业执照吗? 没问题,周围不是有好多开店的吗? 没人管吗? 没人管。
经济适用房:“黑白合同”买卖搞定
尚未入住就出租,不能不说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但仔细一想,也许有些人已把购买经济适用房当成一项不错的投资了。不光新楼房满眼都是出租招牌,在天通苑记者还发现,很多房子已进入了二手房买卖市场。然而按照北京市的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年收入低于六万元,并且没有购买过经济适用房。而且经济适用房必须住满五年以上才能出售,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必须以不高于当年购买的价格转卖,但记者在暗访中发现,经济适用房再上市政策,在这里成了一纸空文。
当记者以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身份,随便来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并说自己已购买过别的经济适用房时,精于此道的业务员却说这不成问题。
【暗访】
记者:那我用我的名字就不能再买了
业务员:对,经济适用房,
您买过就不能再买了。
记者:那用他的名字呢。
业务员:是夫妻是吧 ?
记者:是。
业务员:那也不行。
那你们的户口在一起吗?
业务员:不在一起那就行,那就行。
难题瞬间就被解决了。随后,记者又以卖房者的身份来到另一家中介公司,声称自己有一套建于2003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要卖。按照相关政策,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必须以不高于当年购买价的价格转卖。这次,同样是业务员帮记者解决了难题。业务员说他可以出两份合同,一份写2650元的经济适用房原价,拿来糊弄管理部门,另一份是真实的高价,交给购买人。卖房者轻而易举地就将经济适用房卖出了高价。
业务员:咱们三方签一个合同 合同的法律效用是一样的。
然后国土局有一个表,我们再填一下,那国土局的表他(购买者)要。
我怎么办呢,那国土局的表不给他(购买者),他拿不到, 直接就收回来了。
看来只要能赚钱,什么都好说。记者发现,目前在天通苑、回龙观等大型经济适用房小区周围,有很多房屋中介,而在这里进行交易的二手经济适用房绝大多数都没住满5年,标价也都大大超过当时的购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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