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北京,让首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每位居民的责任。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的精神,地区工委向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争做生态文明户:
1.爱党爱国,关心集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思想表现好、品行正,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响应党委号召,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决定,支持村“两委”各项工作。
2.科学生产,勤劳致富。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科普、生态环保、文明礼仪、健康教育等培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等不靠,率先致富,注重节俭,并主动帮助身边村民共同致富。
3.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普法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无越级访,无民事、刑事案件。
4.家庭和睦,邻里和谐。重视家庭美德建设,正确处理好家庭成员关系和邻里之间的关系;孝老敬亲、尊老爱幼,善待四邻、友善乡亲,在邻里间有较高的声望。
5.破除迷信,崇尚科学。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坚决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
6.院内干净,院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院内院外干净整洁,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庭院有特色;自觉维护街巷环境,房前屋后无堆物堆料,无污水溢流现象;家禽家畜圈养;不私搭乱建,不侵街占道,无违章违法建设。
7.生态环保,绿色低碳。生态环保意识较强,自觉践行节能低碳生活方式;文明出行,积极践行“三公里步行、五公里骑车、十公里公交、远距离绿色驾驶”的“3510”出行理念。
8.助人为乐,造福乡邻。家庭成员要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慈善活动,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和中华传统美德,为人正直,乐善好施,扶危济困。
回龙观地区工委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