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与昌平妇联加强协作,联合出台了《昌平区人民法院、昌平区妇女联合会关于在区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签订了《关于落实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合作协议》,双方就进一步发挥各自工作职能,完善妇女维权共建模式作了细致的规划和部署,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三个建设”,为妇女维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面推进“妇女维权合议庭”建设,提升妇女维权专门化水平。长期以来,昌平区法院在妇女维权审判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锻炼了一批具有丰富妇女维权经验的优秀法官,具备了良好的队伍建设基础。为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昌平区法院确定在民一庭、刑庭及各派出法庭设立首批7个“妇女维权合议庭”,并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专门法官作为合议庭的负责人,统一负责审理各庭的妇女维权案件,提升妇女维权工作的专门化水平。与此同时,昌平区法院将继续落实第二批“妇女维权合议庭”的规划部署工作,力争在2014年底之前实现“妇女维权合议庭”建设的全覆盖。
继续推进“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平台”建设,切实发挥好网络平台的信息媒介作用。2011年昌平区法院与区妇联紧密协作,联合启动了“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平台”建设工作,通过在互联网上设立妇女儿童维权邮箱、组织昌平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与妇联干部互换联系卡等方式加强法院与妇联之间的业务沟通和信息共享。两年来,这个平台很好地起到了两个单位之间的沟通媒介作用,为妇女维权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便捷。如今,随着妇女维权机制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昌平区法院与区妇联将继续加强沟通、深化合作,在原有平台的基础上继续拓宽沟通渠道,扩大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规模,安排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负责网络平台的信息搜集和反馈工作,及时将妇联工作中反映的疑难法律问题提交给各业务部门的志愿者,并由志愿者及时、高效地做出解答,切实将网络平台的媒介功能发挥好。
积极推进妇联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加强与妇联、人民调解机构的诉调对接工作。昌平区法院将进一步协助配合妇联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工作,经常组织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进行经验交流,并在一些合适的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中吸纳妇联推荐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与此同时,对于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等纠纷的妇女维权案件,根据妇女的性别特点加大调解力度,在调解过程中注重法理结合,尽可能一次性做到案结事了。此外,昌平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妇联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合作,完善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将部分妇女维权案件通过诉前引导、诉中委托等灵活形式交由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对经过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司法确认。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