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6日),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通知》,将地市级或县级行政区域作为试点地区,以地市级(含副省级城市)为主,重点开展推进有条件的公办机构改制或公建民营,以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制定公办机构入院评估标准等管理办法,增加护理型机构和床位比重,推进有条件的公办机构改制或公建民营。重点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支持社会力量运营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等。
《通知》规定了申报试点地区的条件,指出试点地区是地市级或县级行政区域,以地市级(含副省级城市)为主,各地申报的试点地区不超过2个。
北京市民政局日前表示北京市将积极申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在财政、金融、用地等方面探索,以项目推进的方式,探索医养结合、以房助老、公建民营等各种养老服务发展模式。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