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需依法
https://news.hlgnet.com 2014-01-10 来源:回龙观时讯
回龙观资讯中心
以案释法
本报记者 段净娜 通讯员 李林根
春节将至,最近的晚上人们依稀可以听到爆竹声响,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古老的传统,爆竹越响亮,“年味”显得越浓。大家在享受着燃放烟花爆竹乐趣的同时,也要了解燃放的危害,更加需要知道有关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关于燃放烟花爆竹,有全国性的法律规定,北京也制定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其中规定中的烟花爆竹的“限时”和“限地”燃放内容大家要重点掌握。第11条:“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周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三)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四)输、变电设施;(五)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七)重要军事设施;(八)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前款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并负责看护。第12条:“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五环路以外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违反上述规定燃放烟花爆竹,除了受到行政处罚外,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直接推定燃放者有过错,还需承担民事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燃放爆竹还会加重雾霾天气,回龙观司法所呼吁北京的广大居民减少燃放,为实现北京的蓝色天空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