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规定规范烟花爆竹燃放
https://news.hlgnet.com 2014-01-24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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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庄超 通讯员崔鹤亭)1月20日,我地区召开了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各村(居)委会,学校、医院、商市场安全负责人,加油站及重点企业安全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地区办事处安全科负责人曹玉东分别传达了区烟花办下发的《昌平区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昌平区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点看护工作方案》和区安监局下发的《关于全力做好春节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共4份文件,同时对我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春节前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十六类禁放点周边禁放范围。
同时,分析了我地区近期消防安全形势,并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及十六类禁放范围;二是各单位要在春节等重点时段前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行动,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重点燃放时段的秩序维护;四是根据今年新发布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在我市空气污染橙色或红色预警期间,实施禁放,遇雾霾天气,禁止售卖和燃放烟花爆竹。
会后,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并按要求做好安全隐患挂销账工作。会前,各单位与地区办事处签订了“回龙观2014年烟花爆竹禁放点安全管理责任书”,下发了致村(居)民的一封信、消防安全温馨提示、烟花爆竹宣传画、危化品安全管理通告等宣传材料共计5万份,此次会议共有96家单位,10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