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工作实际,我所实现了行政许可与监管的相对分离 ,建立了的行政审批新模式。 自2014年元月起,我所依申请按照条块结合、分级审批的原则开展各项行政许可工作。新组建的审批办证科负责昌平辖区内二次供水、有蓄水设施的集中式供水及3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其他科队集中力量履行日常监督检查职能,以及除此之外的行政许可职能,并积极配合审批办证科做好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通过这次改革创新,我所审批标准更加规范统一,审批行为更加公开透明,从而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环境,让群众更加满意。
来源: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