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便宜”了谁?
https://news.hlgnet.com 2005-06-13
回龙观资讯中心
时间:2005年06月13日21:03 来源:人民网
一对北京夫妻正张罗着买第二套房子,他们打算把原来居住的经济适用房出租出去,补贴购买新房所需的月供。尽管北京已累计开工经济适用房437万平方米,老百姓还在喊没房住。在北京天通苑、回龙观等小区,开着价值几十万元轿车的住户大有人在。
一些经济适用房的面积甚至达到了两三百平方米。一套148平方米的房子价值65万元,加上简单装修,至少需要70万元。这么贵的经济适用房,成了部分中上收入者投资的天堂(2002.12.17新华网)。
众所周知,大力开发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照顾无住房中低收入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专门出台的一种政策性的住房措施。由此可见,经济适用房属于一种特殊的政策性住房,其购买对象只能是无住房的中低收入者,而不是别的什么人。遗憾的是,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一出台,即被一些颇具“投资眼光”的人士咬住不放,不惜挤破头皮,也要蹭进“穷人”行列,和真正的中低收入者同步竞争,争分经济适用房这杯“美羹”。类似于这种情况,在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形成了现代版的“损不足以奉有余”现象。
新建经济适用房“贵族化”的趋势,暴露出了经济适用房的诸多弊端。“贵族化”的结果,使得经济适用房的真正受益者是那些富人或者有头有脸的体面人物。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时下经济适用房的实际购买对象大都是有钱人,而真正的穷人却只能“望房兴叹”:一叹面积过大价格过高,这样的住宅虽“适用”却不经济;二叹自己无职无权,即便想买到为中低层收入者准备的经济适用房,谈何容易?可见,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并没有让中低收入者从中得到实惠,反而便宜了不该享受最惠待遇的那些人,不能不说是一种反常现象。
造成经济适用房花落富人家的原因并不复杂,应该说都是“政出多门”惹的祸。政出多门,使得有权审批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的部门成了“恩人”,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话,售房部门焉敢不“慎重考虑”?除非是一锤子买卖,不然的话,下次再去审批(减免许多费用)岂不是要碰钉子?笔者一位朋友,在政府某部门供职,早已拥有自己的住房。几年前,当市里上马政策性的经济适用房时,他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一天在路上和他相遇,他并不讳言正在跑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事。见我对此感到不解,他说,别嫌经济适用房是为穷人建的名字寒酸了点,有这么低价位的房子不买,那才叫傻呢。后来,尽管购房条件比较苛刻,但是,像他那样不少已经有房子住、并且收入远不是“中低行列者”,居然也纷纷“申请”成功。不难想像,原本已经非常有限的百余套经济适用房,还在为僧多粥少而犯愁,加上半路上杀出这么多的程咬金,那些名副其实的无房户,还有法分享到经济适用房带来的快乐吗?
此后,尽管经济适用房一批接一批地不停开工建设,但其“嫌贫爱富”的味道越来越浓,正像前面的报道中所说,经济适用房的面积越来越大,价格早已超出中低收入者所能承受的范围。这样的房子,反倒成了中高收入者牟取私利的跳板。对于穷人来说,经济适用房只能是“所谓住房,在水一方”,可望而不可即。经济适用房按说应该使穷人得到实惠,如果让富人拣了便宜,谁敢保证以后经济适用房会不会成了富人聚会的另一处“俱乐部”,尽管他们的门前还像模像样地挂着穷人的标志,这岂不是一种“富人故作穷态秀”?
经济适用房“便宜”了中高收入者,一方面造成了经济适用房供应紧张,另一方面也使政府准备给穷人的补贴却给了富人。这样的本末倒置,无疑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有人用“房虫子”来形容和中低收入者抢房买的人,确实入木三分。
高收入家庭占了政府优惠政策的便宜,而应该买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如果不尽快扭转这种局面,继续听任鹊巢鸠占现象任其发展,最终费心花钱不讨好的除了政府又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