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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冰雪路 由谁来清扫

https://news.hlgnet.com  2014-02-14   来源:回龙观时讯    回龙观资讯中心  
本报记者  段净娜
  2月7日,北京的第一场雪让人心情振奋。而居民王大妈却遇上了麻烦事儿。原来,下雪路滑,王大妈在小区里摔了一跤,可又不知该责任由谁来负。
  原来,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积雪没有进行及时清扫,经行人和车辆的辗压,道路上形成了厚厚一层冰雪,非常湿滑。王大妈刚出自家楼门口,就在小区的冰雪路上摔了一跤。这一跤将王大妈过节和下雪带来的好心情一扫而光。王大妈不知向哪儿反映此事,谁来清理小区的冰雪路面?若是摔伤了,由谁负责?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居民居住地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等,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做好扫雪铲冰工作。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同时,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将本市的物业服务标准规定为5级,从1到5依次抬高。该标准将居住小区清扫积雪的时限按不同级别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在一级、二级物业服务标准中,如果小区遇到降雪,只要求“及时清扫积雪”,而三级、四级服务标准中,规定被细化到“夜间降雪次日10时前将主要道路清理干净”,到了五级、也就是最高级别服务标准中,规定进一步升级,变为“夜间降雪主要道路在次日9时前清扫干净;其他地段次日10时前清扫干净”。
  因冰雪未及时清扫致人受伤,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履行该义务,造成小区居民人身损害,物业公司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醒:当前北京居住小区大都实行了物业服务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服务合同尽到管理责任,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和纠纷发生。广大居民朋友在冰雪天气出行,也要注意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使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免遭损失。
【编辑: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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