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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烟花爆竹安全回收

https://news.hlgnet.com  2014-02-21   来源:回龙观时讯    回龙观资讯中心  
经营许可证和标示牌一并收回
本报记者 庄超 通讯员 曹玉东 崔鹤亭
  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工作已于正月十五结束,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圆满收官,2月13日(正月十四)晚,我地区办事处安全科在区安监局的指导下,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暗访夜查行动。
  每到一处烟花爆竹销售点,执法人员都会认真查看自查记录,并实地检查销售点各项安全情况,由于销售工作即将结束,大部分销售点能按规定去做,个别销售点仍有易燃物未及时清理、上岗证未随身佩戴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各销售点负责人要加强管理,越到最后时刻更不能放松警惕,不要让前期辛苦的工作白费,正月十五最后一天销售期间,安全执法人员全部到岗到位,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从2月15日至21日,区安全监管局配合烟花办,对我地区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剩余烟花爆竹进行回收。同时,各销售网点将搭建的临时棚进行拆除,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员现场指挥,确保拆除工作安全。
  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昌平陶瓷杂品公司、北京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和北京市逗逗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回收工作。昌平陶瓷杂品公司还负责回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标示牌。
  地区办事处安全科负责人要求,各销售网点要积极配合区烟花办回收工作,主动联系批发单位,将剩余烟花爆竹及时退回批发单位。对批发单位不予回收的散装烟花爆竹,各网点要自行采取妥善处理方式,确保安全。严禁私自存放,一经发现,一律按违规储存处理。
  据介绍,按照规定,自2月14日24点开始,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一律不得继续从事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有销售行为,视为违法行为。
  根据我地区实际情况,为方便广大群众上交烟花,将烟花爆竹的回收点设在所属各公安派出所,各烟花回收点(公安派出所)联系电话:
回龙观派出所:62713350
史各庄派出所:69732760
龙园派出所:80755110
【编辑: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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