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社区论坛| 集采地带| 观网亲子| 服务中心| 交易市场| 生活指南| 社区地图| 回龙相册| 原创基地| 登录网站  用户注册
   回龙观社区网 > 回龙观资讯中心 > 观内资讯 > 正文 资讯搜索:

四百龙兴园业主告开发商

https://news.hlgnet.com  2005-07-11     回龙观资讯中心  
北京青年报 (07/02 01:28)

  本报讯 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保证“天然气入户”,但是入住时却被要求每户交纳5000余元的天然气开通费。为此,回龙观镇龙兴园的李某等476名业主把开发商北京西三旗新龙商贸集团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被告返还260万元天然气开通费。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以此类案件不属于共同诉讼为由,终审裁定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并提出476位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可以分别立案予以解决。


  2004年10月,李某等476名业主向法院起诉称,北京西三旗新龙商贸集团在售房对外宣传时保证“天然气入户”,但在业主交完房款办理入住手续时,新龙集团突然向每位业主强制收取天然气开通费5450元。业主们认为,新龙集团作为开发商在销售龙兴园北区的住宅时,在广告中承诺了“天然气入户”或“天然气管道入户”,其在购房合同中也没有明示要收取天然气开通费一事。新龙集团向他们收取的天然气开通费没有法律依据,476位业主要求新龙集团返还他们交纳的天然气开通费260万余元。

  市一中院判决认为,476位业主分别与新龙集团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存在各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业主们和开发商达成协议的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的以口头默许当时缴费的方式形成事实合同关系;有的则是在合同中另行签订了附加条款,明确约定了缴纳燃气开通费和供应燃气的时间。476位业主不具有相同的诉讼理由和事实根据,不能成为共同诉讼当事人。


【编辑:chuckliu
相关资讯>>
业主要求将大门迁回原址(图)2011-09-30
业主维权变味儿 打伤4人2011-09-07
回龙观、天通苑社区网开通“维权绿色通道”2011-08-12
天通苑回龙观社区网 开通“维权绿色通道”2011-08-05
天通苑回龙观开网络维权通道2011-08-05
回龙观金榜园:维权整两年 业委会输了官司2011-07-14
企业私自铺设排污管线致26户民宅被淹(图)2010-06-04
“超高”楼房举报声中封顶 业主起诉规划部门不作为2007-01-17
调查小区移动通信基站 无环评是否影响健康2005-12-19
回龙观规划大变脸2005-08-06
收藏此页】 【 】 【打印】 【关闭】  
 百度联盟广告   
 回龙观商家促销信息  发布信息>> 
 生活指南竞价排名 
 
Copyright@hlgnet.com All RightReserved.
回龙观社区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