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陕西、吉林等地曝光幼儿园给园内幼儿集体服用抗病毒药物“病毒灵”事件的发生。根据关于对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情况进行排查的通知精神,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已开展对辖区托幼机构的排查工作,截止3月底,共检查托幼机构46家 ,未发现违法违规用药问题。
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法人员要求幼儿园、中小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管理幼儿及学生健康服务工作。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时,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及中小学生群体服药。
昌平区生监督所同时提醒大家:春季为呼吸道传染病多发季节,幼儿是呼吸道传染病好发年龄。因此,如果不做好幼儿园卫生消毒和传病预防工作,极易在幼儿园暴发传染病。希望我园完善卫生消毒、晨检、传染病报告等制度,按要求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和幼儿用品用具消毒工作。
来源:北京昌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