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平检察院共办理强制猥亵妇女犯罪案件3件3人,3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强调,强制猥亵妇女是侵犯妇女的性权利的一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并不是不可以预防。
昌平检察院的吕山山检察官说,强制猥亵妇女犯罪案件多发生在外来人口聚集的村内出租房。出租房环境简陋,多户共用同一卫生间,同一院内出租房住户老乡居多,易放松警惕,致使犯罪行为发生。
这类地点人员情况比较复杂,房东不对租户进行登记,不了解租户情况。
案件发生时,被害人多是单独一人,犯罪分子对其跟踪,到僻静之地实施
特别提醒春夏之交女性独处应留心
昌平检察院的张建银检察官提醒,时值北京地区天气转暖的春夏之交,易使人心情急躁,也易导致此类犯罪抬头。
检察官说,妇女应避免独自一人到人少僻静之处。在家睡觉时,应关好窗、锁好门。家中没有大人时,少女不能让陌生人进门,即使是相识的非亲属异性来家里,也应告知其稍后再来,并锁好门。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