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各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均已下发,今年各区入学政策有所变动,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幼升小)条件苛刻。家住房山区长阳镇一位柳姓家长说今年非京籍的孩子入学条件出乎他意料。
据柳先生介绍,5月6日,柳先生孩子就读的幼儿园开家长会介绍政策,明确入学条件要求父母须有一方在长阳镇工作,而就是这一条,把柳先生打懵了。柳先生家没有人在长阳镇工作。“前几天看到丰台有要求在本区工作的条件,我还说,我们房山没有这样的要求。”但家长会上传达的政策,让柳先生不解。
在房山区《关于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中并没有如此详细的规定,方案中只是提到“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五证”等相关材料,于2014年5月31日前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这并非房山特例,关于非本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有些其他区县也明确要求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且在本区居住”。丰台区规定“其中至少一方在丰台区务工”。
而在工作意见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区县,也以《致xx非京籍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给出了详细要求。如大兴区西红门镇在致家长的一封信中,审核申请的条件二是这样的:在京务工就业的,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该企业须在西红门镇注册。
在一个区居住,在另一个区上班,在北京是见司空见惯的事,因此,很多家长对工作意见中“在该区务工并居住”的苛刻条件表示不满。
除了柳先生遇到的工作和居住区必须统一的问题,家住昌平区回龙观流星花园小区的刘女士,其孩子的求学路被暂住证的日期给卡住了。
在昌平区去年的规定中,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父母的暂住证的来京日期要求是当年3月1日前,按照去年的条件,刘女士家完全满足,然而,今年4月30日,区教委突然下发审核标准,要求“父母双方持有暂住地公安派出所2013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暂住证”,这让很多按去年要求来准备的家长措手不及。刘女士表示,她家已经在北京买房很多年,一直没办暂住证,这可能是算是自己违反了相关规定吧,但这个条件应该早些公布,4月30日突然放出来,这让家长怎么办。
同住流星花园小区的王女士,她爱人的暂住证去年11月份就办好了,但她的暂住证今年2月20日才办,不符合标准。按照规定,单亲家庭提供一方的暂住证即可,王女士表示:“孩子要上学,就得立马离婚,但政策不能逼人离婚呀!”实在不行的话,孩子就只能成为留守儿童,回老家上学。
据刘女士透露,就她所知,她们小区同样情况的25家人,按去年的条件,99%都是满足要求的。
今年的规定出来之后,刘女士和其他家长多次咨询了区教委和小招办,给出的解释是,暂住证是唯一可以证明家长在昌平居住5个月以上的证件。而刘女士认为,除了暂住证,还有很多材料是可以证明常住的,如已经要求提交的截至申请月的上上月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记者拨打了昌平区小学入学政策咨询电话,一直处于占线中。
刘女士表示,很多家长去区政府反映情况的时候都哭了,“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孩子努力争取。”
今年4月22日,北京市教委主任线联平做客城市广播“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透露:今年小学入学人数将达到17.6万人,比去年增加1万人。5月4日,北京市教委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截至昨天,共有3.8万名适龄儿童完成了信息采集,约占今年预测小学入学人数的22%。”
上面提到的三位家长,他们有很多的共同特征:都来京工作十年以上,柳先生2001来京工作,刘女士1996年来京上学,王女士1998年来京工作;都已经在北京买房多年;至少提前一年关注孩子入学政策,如果以去年的要求,他们的孩子完全可以正常入学。
而像他们三位一样的家长并不在少数,柳先生5月3日加入了一个为孩子争取求学权利的群,那时候群成员有200多人,5月7日,已增至430人。
他们的孩子或许也将有相同的特征:如果不能改变今年的政策,能进私立小学最好,如果不能,要么回老家做留守儿童,要么推迟一年入学。
如果回老家上学,等北京审核结束,5月底,也会错过原籍招生的最好时候。
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