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种的树挡阳台不能私自破坏
https://news.hlgnet.com 2014-07-04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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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段净娜 通讯员 李林根)楼下种的树挡了自家的阳台,不但影响采光,还有不少虫子,找到邻居后又协商不出个结果。近日,某村村民王某向司法所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
王某家住二楼,一楼的住户在窗前围上了篱笆,还种上了香椿树,这香椿树长势很好,树冠已经遮挡住了王某家的阳台,影响采光和通风不说,树上的虫子更是烦人。王某找到了村委会调解,楼下住户根本不把这当回事。
在网上也能看到一些居民反映这一问题。网友给出了一些对策:吃他家香椿、往香椿上倒高浓度的肥皂水、把香椿树皮用刀割开一圈,有的甚至说直接砍了。到底该如何维权呢?
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综合了相邻权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问题。《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阳台前有树挡着,可以乘凉,从团结的角度,可以做一些让步。但是确实严重影响了通风采光,从而无法正常生活,楼下住户应该排除妨碍。王某可以到法院以相邻权纠纷起诉解决。《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这条规定,先要对种植香椿树的绿地进行认定,如果属于个人,物业无权界入,如果属于公共绿地,可以向物业反映。
王某如果私自采取措施砍树或者采取对香椿树的其他破坏行为,属于自力救济。自力救济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才被法律许可,比如当场抓获小偷。如果法律不认可,王某自力救济的行为会构成侵犯他人财产的侵权行为。(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