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为平稳过渡,将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2013年4月19日前申请的10万户备案家庭还可继续等待轮候经适房、限价房;之后将不再新建这两类保障房。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对《条例(草案)》提出7条修改意见,包括不应强制要求所有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尽可能加大对骗租骗购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
来源: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