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昌平区了解到,昌平区建立了违法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210家违法排污情节严重的企业被拉进“黑名单”。环保部门将停止为“黑名单”企业开具环保守法证明,企业将失去上市、质量认证、银行信贷等资格。
今年,昌平区环保局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辖区企业凡是三年内有环境处罚记录的,一律纳入“黑名单”。昌平区环保局监察支队支队长杨振宇介绍,接下来,“三高企业”、群众信访集中企业也将通过检查,逐步纳入“黑名单”当中。
对于“黑名单”企业,其信息将在全区各相关执法部门间共享,所有部门都将按照各自职责,对“黑名单”企业严格对待、高压处理。不仅要取消一切评级、评优、补助资格,还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最少每月检查一次,对屡查不改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同时,环保部门将停止为“黑名单”企业开具环保守法证明,企业将失去上市、质量认证、银行信贷等资格。此外,对于“黑名单”企业,昌平区环保局还将与经信委联动,督促其尽快退出昌平。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