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参保期过半,您办理了吗?
https://news.hlgnet.com 2014-10-24 来源:回龙观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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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屈晓琴 通讯员 张波)每年9—11月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参保期,目前“一老一小”集中参保期过半,回龙观社保所已为635人办理新参保。
从9月初,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下发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后,回龙观社保所及时对各基层就业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为方便社区居民就近参保,社区居民可直接在社区(村)就业服务站提交材料,为居民节省了时间,提供了方便。同时还向辖区内55个基层就业服务站下发通知,在各社区(村)委会宣传栏张贴告知,广泛宣传。此外,社保所在9月末第一次扣款完成后,及时对未到账原因进行梳理,通过信息平台发布短消息1100余条,对未留存手机号码的参保人员,一一进行了电话提醒告知,保证居民正常享受社保待遇。
温馨提示:每年9—11月份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参保期,每个月24—28日进行扣款,婴幼儿及在校生保费为160元,无业居民660元,老年人360元,请24日前及时足额存款。(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