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财产却不还钱,还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这样的“老赖”还真不少见。日前,昌平区法院通报了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底该院落实公布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昌平法院共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录入“老赖”701人。法院经过调研发现,不少“老赖”通过多种方式规避执行,其中90%的人选择隐匿财产并悄悄将其转移。
昌平法院副院长张宝武介绍,从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底,昌平法院共向最高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录入了701名“老赖”,其中自然人543名、法人或其他组织158名。自今年10月1日法院在淘宝网开通了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已对8件案件中被扣押物品进行了拍卖,成交金额达到153万元。
法院通过调研发现,为了规避执行,“老赖”们使出了各种招数,有的直接恶意转移名下财产,有的利用新型金融工具隐匿财产,也有的以达成和解为借口故意拖延,还有的干脆玩失踪或者用暴力阻扰执法人员、抗拒执行。
昌平法院执行局局长张青松告诉记者,“老赖”逃避执行最常见的形式是转移名下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这个比例高达90%。”张青松说,“老赖”转移财产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虚假离婚、虚假赠予或买卖、公司变更假股东等等,想尽办法转移财产。
此外,近年来,一些“老赖”利用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新型的金融工具隐匿财产,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一些困难。“目前的执行工作主要有三大难点,最突出的就是人难找,还有就是财产难处理以及难找协助法院的单位。” 张青松说。
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底,昌平法院已对30名“老赖”采取限制出入境手段,对49名“老赖”采取拘留措施,还准备对4名“老赖”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据悉,法院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打击“老赖”,对于下落不明的“老赖”,除了与航空公司、银行等单位合作外,有望将星级酒店也纳入限制范围,进一步限制“老赖”。
案例
“老赖”机场出境时被限
两天后速交执行款
2011年,江苏某公司从潘某处购买了一批钢材,价值人民币600万元,可当潘某将钢材运到指定的施工工地后,该公司并没有按时交付货款,于是潘某将公司诉至昌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调解书。
但潘某没想到,该公司在给了自己200万元以后,就开始想方设法拖延剩余的400万元。无奈之下,潘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夏霞接到案件后,开始联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范某。“前几次打电话,对方态度还可以,说在想办法,但后面再打就不接了。”
法院只好通过银行查询该公司的账户和余额。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的查询结果显示,公司名下有好几个账户,余额最多的一个有五千万元。夏霞本以为问题解决了,但没想到银行的答复却是:这五千万资产全部存在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里,法院无法将其冻结。此外,该公司名下的一处房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也被告知存在抵押情况,无法采取措施。
一时间,执行陷入僵局。夏霞随后查阅出入境记录发现,范某每年都有两次以上的出入境记录。法院马上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再次出入境。
四五个月后的一个周六,上海机场一个电话打到了夏霞的手机上,询问是不是对范某采取了限制出入境措施。“范某当时正好要出国洽谈项目,得知自己被限制出境后焦急万分,周一我们一上班,他就派人来交了400万元的执行款。”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