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政府日前发布通告,自7月1日起,昌平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烧烤,违者按法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工作人员表示,整个昌平区范围内,只要是在露天环境下烧烤,一律禁止,包括在自家院里或门前自助烧烤,也属于违禁行为。昌平区城管已提前对全区进行全时段、全方位布控,天通苑街心花园公交站、天通苑东一区塔楼北侧公园、天通苑南东辰小区东门南侧以及沙河水库、十三陵水库景区周边等烧烤重灾区将成为监控的重点。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