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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王女士不知贩私盐违法,两次从京拉回2吨

https://news.hlgnet.com  2015-08-11     回龙观资讯中心  
8月7日上午,内蒙古包头市盐务管理局在昆区一家肉食水产店内查获了2吨北京产私盐,初步检测这批盐不是假冒劣质盐,但具体结果还待进一步鉴定。

  据介绍,今年4月,该肉食水产店店主王女士在北京回龙观君明调料商贸中心挑选肉食产品时,发现北京盐的价格较内蒙古地区便宜很多,便和一位王姓经营商建立了联系,于5月购进1吨(50箱)北京盐业公司的深井碘盐后,又在8月6日购进了一吨北京盐业公司的海水自然晶盐,之后通过汽运物流发货到东河区铁路货场的物流公司。“这两批私盐都是以每吨780元购进的,转手以每箱100元的价格卖给顾客。”王女士说,出售方式主要以零售为主,也有部分批发售出,零售每袋2元,比市场价便宜0.5元。“我看着这里比咱们那里便宜,又有检验报告、合格证明之类的证件,所以也就放心购买了。我没想到不能跨区域贩卖盐,以后再也不挣这样的钱了。”店主王女士说。


  据包头市盐务管理局相关科室的科长严亚川介绍,今年我市已发现近50起类似事件,盐务管理部门也在严格把关。“最近,我们在市场检查时发现,有人转卖北京产的私盐,经过调查找到了这家肉食水产店。”严亚川说,国家规定,食盐有固定经营区域,经营商需要从当地正规的盐业部门组织进购,从外地贩销食盐,包头质检机构不能对盐实施监控,也就不能保证食盐是否符合国家食用标准。严亚川表示,虽然现在发改委颁布了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但食盐还是属于国家专营的,而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虽然之前做过很多宣传,不过依然有人铤而走险,“提醒经营者从正规盐业部门组织进购食盐,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知法犯法,同时也不要选择跨区域贩销食盐,只要产生经营销售行为,就属违规了。”


  盐务管理局称,将会依据盐业法规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理。


来源:包头晚报

【编辑:冬日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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