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屈晓琴 通讯员荣鑫)2月15日,卫生监督所回龙观分所接到市民举报,位于回龙观镇某小区内有人从事非法行医行为,回龙观分所监督员立即前往被举报地点。
到达举报人所提供的地点,发现举报者提供位置信息有误,未能找到所举报的经营场所后,监督员一行5人在举报地点附近仔细寻找并在一小区内发现被举报者的经营场所及广告宣传牌。
在经营场所外的LED灯板上显示有针对发烧、腹泻、积食等字样的宣传。监督员进入被举报经营地点内发现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在等待,屋内充斥着中药味,位于厨房左侧货架上有数公斤瓶瓶罐罐放的中草药,但此营业地点未取得行医资格。监督员书写了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查处到的中草药进行先行登记保存,要求其停止非营业许可的一切诊疗执业活动,并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工作。
监督员同时对经营场所内其他群众进行了安全知识的宣传,并再次叮嘱家长带孩子就医需谨慎,不要做危及孩子生命安全的行为,自觉不到未取得行医资格的地方就医。(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