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市住保办发布《关于简化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证明材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家庭按照本市住房保障有关规定,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时,此前必备的社保、纳税等5项证明材料不再需要提交,住房证明也有所调整简化。
目前,本市保障房申请除申请核定表本身外,需提交证明材料共18项。包括:
证明家庭户籍人口基本情况材料共4项
证明家庭住房情况共3项
证明收入情况共6项
证明属于低保、低收入、大病、重残、劳模及成年孤儿优先配租情况的共5项
此次重点简化的证明材料,主要针对申请家庭反映较为强烈的住房和收入证明材料
简化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证明材料清单
(内容来源:北京日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