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妈是你妈”、“结婚前是未婚”、“老两口是老两口”……过去,开具各种奇葩的证明的要求,已经快让社区的工作人员崩溃。今后,他们可以安心了,北京市民政局发文,要求基层社区只需办理15类证明。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日前该局与北京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未来社区的职责要实行清单化管理,超出清单范围的事情都不该社区管啦。 重点来了,根据《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以后社区能开的证明只有15项: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证明事项
1 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
2 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
3 为申请各类救助、援助、补助的困难家庭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4 为无档案人员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证明
5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 应征新兵入伍政审鉴定意见
7 为长期卧床参保患者出具亲友代购药品委托证明和长期卧床证明
8 为社区无档案违法生育对象出具收入情况证明
9 出具见义勇为证明材料
10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监护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
11 出具收养人委托证明,收养人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证明,收养状况证明
12 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证明
13 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
14 执法文书留置送达证明
15 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证明
看清楚啦,除了上面这15类证明,以后谁再让你去社区开证明,就别白跑一趟了。但是,有人就会吐槽了,万一碰上哪个单位让我找社区开个证明,社区又不给开,怎么办?
据北京知道了解,这一次社区减负明确,属于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一律不得交由社区落实,一经发现,立即撤销、终止。 那您又会问了,社区不开了,是不是还得费劲去找相关政府部门呢?
根据《北京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为方便群众办事,凡属于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事项或应由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调查核实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按这个要求,谁再让你开“奇葩证明”,跟他说:请你们调查去! 北京知道从北京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社区居委会日常开具的各类证明约有240余个,其中属于党政机关要求出具的证明共120余个,另外一半都是企业、机构等其他组织要求的。
北京社区曾遇的奇葩证明请求
“人狗关系”证明
朝阳区某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除了证明亲子关系、继承关系、亲属关系等,“还有人要求开证明,说养的狗是自己的。”
贫困证明
海淀区某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曾有居民开黑车被扣,找街道开贫困证明以少交罚款。遇到居民提出类似的证明请求,只能凭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由街道民政科出具“证明某某人系我街道低保或低收入人员”的证明。
改名字、门牌号证明
北京一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曾经有位村民当向村委会表示,自己在村里长期使用的名字并不是身份证上的名字,需要村里开具证明向派出所提交。另外,类似的情况还包括给村民开具更改门牌号证明。
为什么这么多?市政府审改办的负责人表示,一些政府部门就是有“管控”思维,习惯通过增加环节或增设条件来管理、规避风险,甚至转嫁责任。再加上管理方式落后,政府内部存在“信息孤岛”现象,本来很多可以通过内部信息共享、资源互通来解决的问题,非让群众提供证明。
(来源:北京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