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6月14日公布本市2016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共96项,涉及机动车使用、停车管理方面项目,以及“群租”、“工资制度”等方面的立法项目。据透露,最受关注的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有望下半年实施。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北京居住证怎么申请、持证将获得哪些权益? 看到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最明显的改变是《北京居住证管理办法》更名为《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我们收到了1935条反馈意见,可见大家对居住证关注度非常高。”市政府法制办新闻发言人李富莹介绍,在反馈意见中,有很多人提出“居住证制度重点强调服务”,不应使用“管理”这样的字样,因此,本市居住证立法改为了“实施办法”。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人员。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①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除享有以上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相关便利,《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还规定,将不断扩大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水平,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及时调整,提高服务标准。”李富莹解释说,这样规定实际上是一种动态调整,可以说,持有居住证的人今后会享受越来越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也能让他们更好地融入北京。 李富莹表示,《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有望下半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