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全国省级层面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的情况,其中,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天津市给予该市百岁老人的津贴为每月500元,标准最高。
通报内容显示,2016年全国26个省(区、市)出台了高龄津贴补贴相关的政策,20个省(区、市)出台了养老服务补贴相关的政策,17个省(区、市)出台了护理补贴相关的政策。

在高龄津贴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养老服务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新疆等20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在护理补贴方面,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西藏、新疆等17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补贴政策。



民政部指出,这些政策对于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保障养老服务资金、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政部要求,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出台政策。已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的地区,要做好老年人评估工作,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和覆盖面,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

高龄津贴是什么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至2009年,中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已达到1800多万,并正在以每年100万以上的速度增长。
为了解决这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宣布目前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高龄老人。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北京市2008年对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发放了高龄津贴,北京市劳动部门和民政部门表示,高龄津贴与福利养老金不冲突,已经申领了福利养老金的90岁以上老人,符合条件的也能同时领取高龄津贴,相当于“寿星老”享有双重福利。
截止到2009年7月,北京市已有2万名9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总共享受到了近1000万元的高龄津贴。此外,北京市10个区县开展了特殊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试点工作,为4万名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了1200万元的养老服务补贴。

北京市老人高龄津贴
北京市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可领取100元高龄津贴;
北京市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200元高龄津贴。
北京市高龄老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保障
北京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都可领取每月100元的养老(助残)券。

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在1918年1月1日前出生)。
办理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②三张近期二寸照片;
③填写《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④如委托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手续,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相关委托书。
领取时所需材料:
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
办理流程:
①持办理材料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②一般30个工作日之后可以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领取高龄老年人津贴。
③高龄老年人津贴按月发放,领取时需携带《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和补助医疗领取证》和家庭户口簿。
(来源:劳动午报、新华网、中国服务、北京潮生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