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昌平城区、回龙观、天通苑、沙河大学城地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昌平城区、回龙观、天通苑、沙河大学城地区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二期建设与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2016】BGC-030G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
项目联系电话:138105843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
联系方式:刘弘翀697410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旭1381058431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B62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1、公共自行车二期设备费及其他设施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设备建设、加装公共自行车系统软件、运营调度中心及分调中心设施
2、公共自行车二期设备年度运营包括:运营维护人员工资、营维护人员社保、设备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工作
3、公共自行车一期与二期的衔接及兼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开具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可到其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投标项目的负责人在参加招标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具体事宜可同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办公室联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号邮编:102200 电话:60718293 联系人:白璐具体程序:投标人持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单位介绍信、查询对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文件、到其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开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档案查询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22.70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16号万开中心B座B629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须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不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昌平区市政市容委三楼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