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完成主体功能建设,在石景山区鲁谷路和鲁谷西街两条道路率先上线试行电子收费。本次电子收费试点范围包括城六区和通州区的30多条试点路段。除石景山区以外,其他各区正在开展电子收费设备安装实施工作。试运行阶段,系统与人工两种计时计费方式、电子与现金两种收费方式并存,收费标准不变。
市交通委会同各试点区政府和相关委办局,将推行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现已初步建成市级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监管平台,并计划在城六区和通州区选取30多条道路的路侧停车位进行电子收费试点。
据了解,市路侧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收费系统),感应车辆进出、留存车辆图片,并将相关信息实时传输至市级平台,统一计算停车时间和费用,实现全市统一电子计时收费。停车费收缴至全市统一托管账户,通过清分结算系统及时清分至路侧停车经营企业,市停车管理事务中心对停车费清分情况进行监管。
电子收费系统试运行后,已安装电子收费设备并调试成功的路段,路侧停车收费员转变为停车管理员,辅助停车人完成电子缴费事宜。管理员POS机集成了微信、支付宝、银联卡、一卡通、ETC五种电子支付功能。试点期间,如停车人无法通过上述五种支付方式缴费,可向管理员缴纳现金,由管理员使用自己的银联卡代为缴纳,并提供机打《收费通知单》。这也将纳入系统监管范围,统一上缴至全市统一账户。
停车人还可通过下载或更新“北京交通APP”,点选“路侧停车”,使用停车诱导、反向寻车、电子缴费、订单查询等功能,其中电子缴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自助缴费方式。停车人也可通过注册用户,绑定常用车辆,进行快速订单检索,便捷缴费;对于非注册用户,可以在APP中输入车辆号牌检索订单,自行缴费。
同时,试点路段从电子收费试点之日起,不再向停车人出具纸质发票,一律使用电子发票。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