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保健品
不知道大家都是怎么看待“保健品”的呢?
现在很多人
都把保健品当成药品
其实这是个误区
保健品并不能代替药品
虽然保健品有保健作用
但是作用是针对特定人群及特定作用
其特定作用是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而不在于“能治病”
当然
市场的一些“误导”
会迷惑消费者的眼睛
不过不必担心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
健康保健行业经营秩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
工商昌平分局
开展以老年健康保健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
以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为重点
重点查处利用线上线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组织老年人开展健康讲座、会议营销、
专家义诊、免费检查、
免费试用等形式的虚假宣传、
非法销售保健商品等行为
着力解决保健食品、药品、
医疗器械等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龙锦二街,工商执法人员
深入到周边小区底商的保健品专卖店、
医疗器械商店、健康体验中心等
对商家的经营资质及范围、
保健食品的广告用语是否存在绝对化用语、
店内抽奖、促销活动
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方面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
部分商家销售的普通食品在广告宣传上
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一些促销行为也不够规范
仅4月19日一天整治时间
共立案8件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
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商品生产经营者、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问题
工商昌平分局会怎么做呢?
工商昌平分局将逐一开展核查
实现
查处一个案件
打掉一个链条
净化一个行业
执法目标
积极推进执法监管工作
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促进辖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有效规范健康保健行业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企业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情况以及所经营的商品合法性情况,认真检查健康保健商品的包装、说明书以及宣传资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严厉查处变相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综合治理健康保健行业虚假违法广告
1、违法发布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广告。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及保健用品广告;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的食品和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
2、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在大众传播媒体发布的处方药;未经药监部门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擅自发布的药品广告;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药品广告;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的药品广告;含有保证治愈、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的药品广告。
3、违法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有效率和治愈率的;含有“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含有表述该产品处于“热销”、“抢购”、“试用”等的内容。
(三)其他违法行为
利用楼堂馆所组织开展健康讲座、会议营销、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试用等直销、传销的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违法行为;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
老年人要正确认识保健品的作用,注意保健品与药品的区别,任何保健品都不能治疗疾病;应理性对待商家的保健品促销活动,不要轻信商业广告夸大的宣传,对自己不了解的所谓“高科技”产品,不要道听途说、轻易购买。
老年人应参加老年人协会、政府部门等组织举办的“健康讲座”,不要听取以销售商品为目的的宣讲。购买保健品时要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地的正规商店购买,并注意查看该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同时应注意索要和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如果由于保健品经销商的原因而使老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简单地自认倒霉,而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向商家讨回公道,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反映情况,举报问题,以求解决。一旦发现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