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社会组织服务协会党支部于二0一八年五月七日,在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回龙观地区工作委员会的批准下正式成立!
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党委副书记郝洪涛代表镇党委向回龙观社会组织服务协会党支部书记肖艳宣布支部成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