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26日起,北京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另外,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

本通知自2019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6月26日起废止。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