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租赁服务管理的通知》,明确只有经审查后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方可进入社区开展业务,原则上,每家企业只能给每个小区上报一名从业人员。
审查备案后方可进小区
为什么专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住房租赁管理出台单独的办法?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生积极向好变化。
在坚持疫情防控力度不减的前提下,一方面要解决好群众租房居住等紧迫性、刚需性生活困难,切实做好“安居乐业”的兜底保障工作;另一方面要妥善安排住房租赁企业等民生行业复产复工,确保城市稳定运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住房租赁企业复工,要坚决服从疫情防控需要,该通知就是对住房租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提出的具体要求。”
审查备案制,是针对中介机构进入小区开展业务的首要要求,只有提前经过审查的中介机构方可进入。
《通知》提出,各住房租赁企业根据业务需求,筛选指定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且已到社区报到的从业人员,将身份信息、房源信息(具体见附件)等上报市住建委。原则上,每小区只能上报一名从业人员。
市住建委对住房租赁企业备案、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合同备案等信息进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企业、人员名单及房源信息告知属地社区居委会联系人。
经核实的从业人员申请进入小区时,应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所属企业并出示身份证、信息卡等证件,经社区工作人员确认属于市住建委核实通过的企业和人员名单,且现场查询“北京健康宝”结果为“未见异常”的,社区工作人员予以办理临时出入证,并纳入本社区疫情防控体系。
每日带看不超过两次
经过备案的经纪人员,在具体带看时也得先经得社区允许,且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
《通知》提出,经社区审查并领取出入证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业务,房源推广带看尽量通过VR看房、微信视频等方式,未经社区允许不得擅自带客户进入社区。对于不服从社区管理的住房租赁企业从业人员,社区可以收回出入证。
与此同时,看房客户进入小区时,须向社区出示当日“北京健康宝”的结果,经社区同意方可进入小区。
原则上,从业人员带看客户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只能带一名客户,并尽量缩短带看时间。带看房源时,从业 人员应做好房屋消毒、通风,且与客户保持适当距离,符合社区防控工作要求。
租房后新租客得办理出入证
新租客承租房屋后,也需要办理出入证。
根据《通知》内容,目前新租房屋的,新租客需要办理出入证。
办理出入证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住房租赁合同要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到市住建委办理登记备案;
二是当日“北京健康宝”的查询结果为“未见异常”;
三是要由企业从业人员陪同承租人到社区申请办理出入证。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认为,该通知是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细化了原有的住房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了群众紧迫的租房需求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诉求。
随着该通知的落地实施,一方面,群众租赁住房的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有助于推动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恢复;另一方面,帮助和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尽快有序复工,是急企业所急,可以切实降低疫情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造成的冲击,减少企业损失。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