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从山东来北京打工的崔某(男、46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行驶到昌平区京藏辅路辛庄桥下路口时,被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执法小分队的交警拦住。本来觉得自己“证照齐全”的崔某,面对交警的检查,立马“扒瞎”了。
原来,崔某所驾驶的这辆两轮摩托车是他来到北京之后,一个朋友送给他的。由于该车没有车牌,他便投机取巧,把自己在山东老家已经报废的摩托车牌装在了这辆车上,他认为自己有摩托车D驾照,又有山东摩托车牌照,证照齐全,上路万事大吉。想不到第一次被交警拦截,就露出马脚。
民警通过执法终端机核查后发现,该车牌已因逾期年检被强制注销,且车牌车档所显示的车型、颜色、车架号码等信息均对不上。面对民警的质询,崔某不得不说出了实情。
因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崔某被处以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时扣留违法车辆。因一次被记满12分,崔某的驾照也将由准驾车型D降为E,且需要参加满12分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回驾照。如果崔某无法提供车辆有效合法来源凭证,车辆将不予发还。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