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3日)上午,在北京昌平区黄平路,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整治小组检查一辆两轮摩托车时,发现驾车人及所驾车辆存在多项交通违法。
今天上午,正在路面开展摩托车违法整治的民警,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将其拦停检查。结果发现,摩托车后车牌字头部分被用黑色胶带纸故意遮挡,揭开遮挡物后,露出了“鄂B”车牌。民警随后通过执法终端核查发现,该车最后一次年检还在7年前,因超过三个年检周期逾期未年检,车辆已被强制注销,属于报废车辆。而驾车者林某不但未佩戴安全头盔,居然还是穿着拖鞋驾车,存在着巨大的不安全隐患。最重要的是民警经核查发现,他根本就没有考取驾驶证,而其驾驶的车辆居然也是他通过网络购买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的,将受到1000元罚款,并处10日行政拘留;而驾驶报废车上路,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将被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因林某没有驾驶证,因此,其存在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3250元的罚款,并处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