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0日)上午,在北京昌平天通苑太平庄北街,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开展“一盔一带”和摩托车“涉牌涉证”违法专项整治工作中,先后查扣5辆使用伪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5名驾车人均被拘留。
整治工作中,民警先后查扣5辆违法摩托车,这5辆摩托车全部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且在5名驾驶人当中只有一人有摩托车驾驶证,另外4人中1人无驾驶证,3人持C1驾照、准驾不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伪造车牌将受到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使用C1小型汽车驾驶证而驾驶两轮摩托车,将受到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无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的,将受到罚款1000元,并处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一人存在两项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合并裁决拘留最高为20日。为此,5名驾驶人中,无证驾驶并使用伪造车牌的刘某受到6000元罚款,并处20日行政拘留;持C1驾照驾驶两轮摩托车且使用伪造车牌的王某、范某、程某三人分别受到罚款5500元、驾驶证记24分,并处20日拘留的处罚;窦某有摩托车驾照但使用伪造车牌,被处以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日拘留的处罚。同时,4名持有驾照的驾驶人因一次被记满12分,驾照也被交警依法扣留,须参加满12分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回驾照。
交管部门提示,购买摩托车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并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申领号牌;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保证车牌、行驶证齐全有效;同时,摩托车骑手必须考取或增驾摩托车驾驶证,否则,就不能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