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在开展执法工作中,查获了一辆客车违法改装成货车并运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在对司机依法处罚后移交当地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上午,在昌平区京藏高速辅路辛庄桥路口,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在日常执法检查中,拦住了一辆悬挂冀牌的小型客车。民警通过外观检查,明显看到该车底盘被重载压的很低。当民警让司机打开右侧和后侧车门后,发现这辆小型客车后面的座椅已被全部拆除,客车被当做货运车辆使用。更令人惊心的是,该车竟然拉运的是易燃易爆物品。在车厢里足足装了11个大型燃气罐。
按照规定,车辆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经过有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和严格的行业监管,运输车辆也应有完备的防护装备。这种随意使用改装客车拉运易燃易爆物品不仅属于交通违法,也严重违反了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规定,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此,民警依法对该车司机客车载货、违法改装两项违法分别做出罚款100元和罚款200元的处罚之后,对于其违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已移交当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