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可以使农产品来源有迹可循,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今年起,北京市开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区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目前昌平区已有17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试行此制度。
在北京天安农业有限公司,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及微生物检测,检测合格后,这些蔬菜才能进入生产线,依次经过筛选、称重、包装等流程后,被贴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安全合格标识,再流入市场。
据了解,《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由生产单位自行开具,标有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者信息、开具日期,以及不使用禁限用农药、不使用非法添加物等的承诺书。截止到8月底,昌平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开具合格证24万多张,已使用3万多张,涉及农产品2870吨,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多个品类。
下一阶段,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推进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加入试行范围,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昌平区广播电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