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日)晚上,在北京昌平回龙观地区的文华路,男子李某因二次酒驾被查,结果被昌平交通支队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天,并吊销其驾驶证。
昨晚20时30左右,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夜查酒驾小分队在回龙观马连店文华路北口开展夜查酒驾工作中,男子李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被民警查出涉酒驾车。
民警随后将李某带上警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李某的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69毫克,已经达到酒后驾车标准。民警在对其驾驶信息核查中发现,李某2019年7月份曾在昌平十三陵地区因酒驾被查,这次是二次酒驾。
面对民警“为何屡次酒驾”的询问,李某说自己是做旅游行业的,因为疫情影响,导致其经济损失严重,心情烦闷忧愁,所以借酒浇愁。想着喝酒的地点距家并不太远,自己只喝了2瓶啤酒,所以就心存侥幸心理,没想到刚上路没多远就被查。
因李某属于二次饮酒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昌平交通支队依法对其做出罚款2000元,并处10日行政拘留,同时,其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