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15日)晚上,一大货车司机因故意污损车牌违反禁令标志,被北京昌平交警处以300元罚款、驾驶证记15分处罚,同时驾驶证被降级。
昨天晚上21时50分,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在未来科技城开展夜查整治工作中,发现一辆大货车所悬挂车牌的黑色数字全部被污损,只剩下一个“黄板”。但面对民警的询问,货车司机曹某拒不承认故意污损车牌的违法行为。
民警通过对车牌固定螺钉进行检查发现,车牌固定螺钉已经失去了防拆卸作用,用手即可将车牌快速拆卸。根据经验,民警判断货车驾驶室内肯定有另外一个清晰的车牌,因为这是很多货车司机惯用的手法,就是用一个污损不清的车牌躲避禁行路段内的非现场监控设备,驶出了禁行区域之后再换上清晰的车牌正常使用。
不出所料,在货车驾驶室内,民警很快就找到了另一个清晰可辫的车牌,在事实证据面前,司机曹某承认了故意污损车牌的违法事实。
因故意污损车牌和违反禁令标志2项违法行为,司机曹某将面临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和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因一次性被记满12分,民警依法扣留了曹某的驾驶证。曹某须参加满12分培训并考试合格才能领回驾照,且A2驾照的准驾车型也将降级,无法再驾驶牵引车,其污损的车牌也被一并收缴。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