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在昌平区百善镇,一名驾驶两轮摩托车的男子因为停车看热闹,结果被交警发现车辆存在交通违法问题,面临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5月12日上午9时许,在昌平区百善镇吕各庄村南门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时,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恰好路过事故现场,该男子出于看热闹的想法,停下车与其他群众一起围观。
而进行事故现场处理的交警一眼便看到该男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有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上前进行纠正。当民警根据车牌号码对车辆信息进行核查后发现,该车辆因多年逾期未检验,已经达到报废标准,被公安机关公告牌证作废,属于报废车辆。为此,民警依法将该车驾车人李某的驾驶证和违法车辆扣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将受到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来源:昌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