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发布通报,截至2日晚18时,两天内交管部门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共计6585笔。
11月1日晚18时许,石景山交通支队北辛安大队民警在石景山路京原路回桥下巡逻,发现一辆体形硕大、但却悬挂着合法白色牌照的两轮电动自行车,于是民警上前检查车辆,经查询,车架号与车牌号信息不符,电动自行车涉嫌使用他人号牌。民警依法向违法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将车辆预先扣留,告知骑车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属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这名骑车人将面临1000元罚款的处罚。
11月2日上午11时,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民警在林大北路西口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驶来,民警当即将其拦下,经检查发现,骑车人骑着一辆悬挂着黄色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随后,民警对他的个人信息核查录入,发现他于11月1日因驾驶超标电动车驶出小区门口已经被民警警告过一次,警告后还不到24小时,车主再次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向违法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并将车辆预先扣留,告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属地交通大队接受处理。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