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在昌平区定泗路,一辆山东牌照轿车给牌照蒙上“VIP”标志,结果遇到交警后,享受到一次“VIP待遇”,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被扣留驾驶证。
下午15时许,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在昌平区定泗路北七家路口执勤中,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前方车牌位置蒙着一块“VIP”标志,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检查。该车驾驶人王某面对民警的询问,承认故意用带有“VIP”标识的蒙牌布遮挡号牌,目的是逃避监控探头的拍摄。在民警的要求下,王某拿下了蒙牌布,露出了山东“鲁牌”。
因王某驾驶外埠机动车辆违反进京通行禁令标志指示规定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两项违法行为,被民警处以警告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由于一次性被记满12分,民警依法扣留了王某的驾驶证。王某须参加满12分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回驾照。
来源:昌平交通